*、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大兴镇合裕路北侧大兴农产品国际物流园粮油区交易中心***幢**/**#仓铺
中标(成交)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 | 我司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范围要求 |
服务要求 | 我司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我司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时间要求 |
服务标准 | 我司承诺响应招标文件全部服务标准要求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吴正龙,刘炳龙,路路,王舒生,黄辉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0.4*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花园大道交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2小时9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分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4分
附件:
公示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发*方食材供应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撮镇镇裕溪路***号合肥浙商城*期**幢商业楼商铺***室
中标(成交)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 | 为**********现有餐厅*处,为做好支队全体民警、辅警就餐保障工作,为支队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条款要求与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年。期满后,若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年*签,中标费率保持不变) |
服务标准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标准”条款要求与内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路路,吴正龙,刘炳龙,王舒生,黄辉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花园大道交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分
附件: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公示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次)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阜阳市颍州区府前路***号明月双清小区**#住宅楼***室
中标(成交)费率:**%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 |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 |
服务范围 |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第*包 |
服务要求 | 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年。期满后,若中标人履约良好,经甲乙双方同意,在年度预算保障的前提下,可续签下*年度合同,最多续签两次(合同*年*签,中标费率保持不变) |
服务标准 | 合同签订后,每月考核1次,由采购人组织考核小组对配送单位进行单独考核打分。具体内容详见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为准。
*、评审专家名单
路路,王舒生,刘炳龙,吴正龙,黄辉剑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2.***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至周*,上午9:**-**:**,下午**:**-**:**,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A区*楼***室,联系电话:****-********。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网上投诉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向合肥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安徽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实名提出,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餐厅主副食品配送服务采购(*次)中标通知书已发出,请中标(成交)供应商登录电子交易系统自行下载电子中标(成交)通知书。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包河区上海路与花园大道交口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楼
联系方法:****-********、********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办理流程公开
0天0小时**分2秒
招标代理机构提交
****-**-**
交易中心见证
通过
****-**-**
0天0小时**分
附件:
公示附件.***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投诉操作手册-投标人.*** 中标(成交)供应商评审情况表.*** 主要中标(成交)标的承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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