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池州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期)建设项目***+O
2.标段名称:池州高新区表面处理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期)建设项目***+O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实际处理水量包含回用水水量,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量在线计量装置内未计取回用水水量的,应将回用水水量纳入实际处理水量。
(2)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统*为**个月。
(3)附表附表3资格审查评审条件(设计组人员最低要求)“建筑工程师1人:具备*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且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不得兼任”。
4.疑问回复事项:
(1)疑问:关于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构筑物*览表”和“主要设备表”,招标文件中的“主要构筑物*览表”与“主要设备表”内容与提供的可研文本*致,在投标过程中是否可以根据投标人的工程经验、工艺流程设计,同时结合布置图进行优化调整?
回复:在满足系统运行安全可靠、稳定达标,污泥处理处置规范及招标文件中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可以进行增强系统可靠性、稳定性等方面的正向优化,投标文件中给出优化内容与理由。
上述澄清与修改文件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备等同法律效应,请投标人及时下载查看。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更改,由此给各投标人所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5.招标人:************
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通港大道**号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池州市贵池长江路与*牙路交汇处汇安楼6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林
电话:***********、***********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