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县鄂东水厂浠水片区供水巴团线管网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浠水县鄂东水厂浠水片区供水巴团线管网工程总承包(***)已由浠发展和改革局以浠发改审批〔****〕**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及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浠水县巴河镇、竹瓦镇、汪岗镇、团陂镇、关口镇 建设规模:Ⅲ等中型工程 其他:该项目依托鄂东水厂,搭建浠水县巴河镇、竹瓦镇、汪岗镇、团陂镇、关口镇共计5个乡镇***个行政村供水管网,新建管网主干线2条**.**公里,新建管网支线6条**.9公里。本次管网工程供水规模为*******/d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浠水县鄂东水厂浠水片区供水巴团线管网工程施工图阶段勘察设计和初步设计批复建设范围内包括管道土方控填、新建管井、管道过河、过路,管道、管件、阀门安装,加压土建、安装等工程验收、移交等技术服务,以及本工程建设***(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管理服务。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合同估算价:*****.***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资质要求:①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②设计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③勘察资质:投标人需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如联合体投标,由设计单位提供);④施工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取得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应具备以上资质条件。
(2)业绩要求:①近5年(2019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水电工程总承包(含EPC、DB)业绩。②近5年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60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③近5年承接过投资额在60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设计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已完工的工程需提供完工证明材料。业绩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不能反映工程规模的还需提供批复文件或业主证明文件等。)
注: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①或者②或者③业绩要求。
(3)人员资格要求:①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委派)。②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③施工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函)④专职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注:以上人员均不得兼任。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应具备以上人员资格要求。 3.2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牵头方须为资质等级高的施工单位,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联合体成员中资质等级较低者的资质作为联合体的资质等级;②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方),由1家设计单位和1-2家施工单位组成;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对本项目进行投标;④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授权联合体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⑤递交投标文件后,联合体成员不得更换。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①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②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人事前信用承诺书》按招标文件其他材料中提供的格式要求签字并加盖公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5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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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年**月**日 **时**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标证通)或办理**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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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投标相关事宜 | ||||||||||||||||||||||||||||||||||||||||
6.1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如有)、相关附件等6.2投标人可通过手机免费申请电子营业执照应用服务,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交易系统,进行 ** 身份认证、电子签章、电子签名、标书加密、标书解密;标书加密、标书解密环节必须均采用电子营业执照方式进行;具体操作参见:湖北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服务指南-电子营业执照。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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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月**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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