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次)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泾县农商银行总行办公大楼物业服务项目(*次)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第*成交供应商 |
地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合肥片区芙蓉路***号合肥创新创业园1#C*层*** 投标总价:¥******.**元/年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需求:响应招标文件 付款方式: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完全响应招标人的*切要求 |
第*成交供应商 |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狸桥镇宝塔村 投标总价:¥******.**元/年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需求: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完全响应招标人的*切要求 |
第*成交供应商 |
地址:泾县泾川镇交通路2号*公里处 投标总价:¥******.**元/年 服务期限:响应招标文件 服务需求:响应招标文件 备注:完全响应招标人的*切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 |
沈文华、李明志、马中华(采购人代表) |
公示时间 |
****年**月**日至****年**月1日 |
其他 |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异议,逾期不予受理。对同*招标程序环节的异议,投标人须在法定异议期内*次性提出。投标人异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提起异议的主体必须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在规定时限内; 2.有以下情形之*的,视为无效异议: (1)未按规定时间或规定手续提交异议的; (2)异议内容含糊不清、没有提供详细理由和依据,无法进行核查的; (3)其他不符合异议程序和有关规定的。 3.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将在收到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答复,作出答复或相关处理决定,并通知异议人,但答复的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4.投诉 4.1异议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而向相关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的书面投诉。投标人的投诉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日内内提出。 4.2投诉人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将驳回投诉,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1)*年内*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2)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提供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明材料异议的; (3)其他经认定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的行为。 5.提出异议和投诉的投标人必须遵守法定的方式、程序和时限,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异议和投诉。 6.投标人异议和投诉实行实名制,其异议和投诉应当有具体的异议和投诉事项及事实根据,并配合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和监管部门处理异议和投诉。 |
招标人 |
地址:安徽省泾县泾川镇财富南路与贺村路交叉口处 联系人:*** 电话:*********** |
代理机构 |
名称:安徽振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安徽省宣城市泾县泾川镇桃花潭东路南侧商业综合楼 联系人:*** 电话:*********** 邮 箱:*********@**.***或微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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