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台县红旗埝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台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台县红旗埝水库管理所,建设资金来自对上争取及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台县红旗埝水库管理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台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发改【****】***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川安广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塔山镇鹅岭村、龙树镇石伞村。
2.2 建设规模:对溢流坝坝面进行防渗整治;加高非溢流坝坝顶;整治消力池底板;更换闸门、重建闸门配套设施;整治大坝上游护岸进行;整治大坝防洪抢险道路;增设自动化观测设施和安全监测设施;改造管理配套设施。
2.3勘察设计工期:**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1)本工程建设范围内全部的勘察(包含初步勘察和详细勘察)以及相关配合服务;(2)本工程建设范围内的初步设计(包含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初步设计概算等)、技术设计、施工设计等;(3)提供符合要求的设计成果并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以及后续相关服务工作。(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和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近5年,即****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实施不少于1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水利工程类勘察设计项目)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2)联合体牵头人须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及合同的全面实施。(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标段中投标。(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拘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绵阳市)(网址:****://****.**.***.**),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绵阳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川省•绵阳市)(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电 话: | ||
传 真: | 电子邮件: | ||
地 址: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 | 地 址: | ||
邮 编: | 邮 编: | ||
联 系人: | 联 系 人: | ||
电 话: | 电 话: | ||
传 真: | 传 真: | ||
电子邮件: | 电 子邮件: | ||
网 址: | 网 址: | ||
开户银行: | 开 户银行: | ||
账 号: | 账 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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