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兴和路(南大门—宁武路)绿化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兴和路(南大门—宁武路)绿化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4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兴和路(南大门—宁武路)绿化项目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对奇台县喇嘛湖梁工业园区兴和路(南大门—宁武路)两侧绿化带进行土地整理,安装地上绿化管网(喷灌、滴灌),栽植乔、灌木,种植草坪、花卉,对原有树木进行修剪、涂白等,对南大门进行节点打造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工程量清单的全部内容。(具体工期以实际签署合同为准,另有约定除外)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①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须在本单位注册),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拟派本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年**月**日 **:**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并需要使用**锁,登录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的供应商,并完成**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携带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所使用的**锁,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在线解密。
6、投标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生成的“电子加密响应文件”上传递交至“政府采购云平台”,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上传递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政府采购云平台”拒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3、超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得分的3%~5%作为其**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得分的1%~2%作为其**分。
*、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奇台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奇台县团结南路****号1区**幢右侧*楼门面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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