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采购公告 / 山东公司港枣线济南分输站增设收发球筒改造等项目篮式过滤器采购项目-非招标公告 ****-**-** **:**:**
创建时间: | - | 输入标题: |
---|
/ 采购公告 / 山东公司港枣线济南分输站增设收发球筒改造等项目篮式过滤器采购项目-非招标公告 ****-**-** **:**:**
**.0
| | 京***备********号-1
本项目为山东公司港枣线济南分输站增设收发球筒改造等项目采购篮式过滤器*批,投资计划已经下达,资金已经落实,技术要求满足需求单位要求,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标准要求。
交货期限:
质保期限(月):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交货地点 |
---|---|---|---|---|---|
1 | 管道篮式过滤器 | 个 | 2 | ||
2 | 管道篮式过滤器 | 个 | 1 | ||
3 | 管道篮式过滤器 | 个 | 2 | ||
4 | 管道篮式过滤器 | 个 | 2 |
*、响应人资质要求 3.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3.3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 3.3.1供货商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资质。 3.4财务要求: 响应人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须提供近*年度(****年-****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响应人的成立时间晚于上述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个财务年度的,须提近*个月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根据所报上*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响应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拒绝。 响应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没有经第*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3.5业绩要求: (1)供货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 (2)供货商应提供近5年产品的有效应用业绩,业绩表中产品的性能或技术参数应与本次投标所提供产品相近。业绩表应包括工程名称、产品规格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供货数量、使用地点、签订合同时间、有效业绩合同复印件、业主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注:证明材料应提供合同(包括合同首页、技术参数相关页、交易双方盖章页等,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对应发票(可提供部分合同金额)的扫描件。业绩要求的每*个顿号须提供对应证明材料,缺任何*项将导致业绩无效。不按照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6信誉要求: (1)响应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响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无行贿犯罪。 注:(1)、(2)、(3)项以评审时采购小组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以上名单但移除名单日期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的按照未列入执行),响应人存在上述问题的将被否决。 (4)响应人未被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列入黑名单,暂停或取消投标、交易资格(已移出或超过有效期的按照未列入执行)。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 (5)响应人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如*经查实有造假行为取消成交资格,并列入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响应人黑名单。须提供对应承诺,格式自拟。 3.7其他要求: (1)响应人需出具完全符合技术文件的承诺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采购项目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采购项目。 (3)响应人需提供承诺,说明与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从事业务相关人员中有无亲属或其他利益关系人在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任职等情况,关键信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主动告知采购人,并对其实际控制者、股东、高级管理人员等个人身份信息进行如实申报。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年**月**日 **时 **分 **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年**月**日 **时 **分 **秒至****年**月**日 **时 **分 **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5.1 请于****年**月**日 **时 **分 **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0*元项目保证金。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年**月**日 **时 **分 **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济南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联系客服
APP
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