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香故城青少年活动中心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
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 ****年**月1日至****年**月3日
吕香故城青少年活动中心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吕香故城青少年活动中心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评标情况
吕香故城青少年活动中心提升及附属设施建设工程施工中标候选人情况: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 | 工期(日历天) | 质量目标 |
1 | ********** | *******.**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2 | *******.**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
3 | ********** | *******.** | *** | 达到国家质量验评标准合格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1 | ********** | ***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苏************ |
2 | 张改青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 | |
3 | ********** | 苏朝文 | *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豫****************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招标文件的资格能力条件 |
1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
2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
3 | ********** |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 |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为体现招标投标活动中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加强社会监督,现将本工程中标候选人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提交书面投诉书,逾期不再受理。投诉书应包括下列内容: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的联系方式;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相关请求及主张;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投诉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其它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提出异议的渠道:纸质方式提出。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其他公示内容
无
*、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乡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电话:****-*******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乡宁县关王庙乡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临汾开发区河汾路中段广奇财富中心A座**层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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