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吉安市公办托育综合服务中心建设项目 已由 吉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中央预算内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资金和自筹资金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1工程建设地点:本吉安市城南新区春苗路2号
2.2投资规模:
2.3计划工期:总工期***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2.5招标范围:
项目用地面积****平方米,总 建筑面积****.**平方米,规划托位***个,配套给排水、电气系统、信息化智能化系统、机电设备等基础设施工程。本项目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为**.1%[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6标段划分:*个标段。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企业资质:
施工资质: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以上资质。
3.3拟派人员要求:
①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材料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
②企业资质证书;
③企业营业执照;
④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⑤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级(含)以上(新版电子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⑥施工员、质量员提供有效岗位证书,专职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土建专业。
⑦根据《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 知》(赣建审批〔****〕4 号)、《关于房屋市政工程施工电子招投标活动中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共享江西住建云平台信息数据的通知》 (赣建城镇〔****〕** 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建云平台”(****://***.*****.***.**) 网站登记,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并需要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拟派的注册建造师和“*大员 ”应在省外进赣企业信息公示中可以查询,且提供登记有效的查询结果截屏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⑧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电子保函凭证。
⑨建造师、*大员“施工员、质量员、专职安全员”的社保证明材料。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受不可抗力影响,社保不齐全的应提供相关资料证明。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补交无效;
⑩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3.4已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凭证材料。
3.5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者,其投标无效。(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如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公司制企业的投资者(或股东)等】。管理关系是指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3.6投标人应诚信投标,不得出现《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第 2 款规定的投标情形,并负有主动披露其可能存在此条规定情形的义务,不主动披露构成弄虚作假。*经发现,除投标无效外(已中标的,中标无效),*律按弄虚作假论处,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条之规定依法依规处理。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授权委托人不需要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的开标活动,也无需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原件,由投标企业自行将参与本工程资格审查的证书证件原件的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
3.8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关于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交易系统缴退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如未在规定的到账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则投标人的投标无效;投标单位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单位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公告资源交易网登入系统后有下列任意账户生成的虚拟子账户中。
开户银行:投标人自行从系统中选择
账户名:从系统中获取
账号:投标人自行在系统中生成
(2)由于采用不见面开标,招标文件 4.4.1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允许采用银行转账、电子投标保函、信用保函、保险保函、担保保函模式,不接受银行保函(纸质)模式。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采用电子保函方式的,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保函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
(3)未按上述约定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应当拒收,未递交保证金的按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处理。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年**月**日 8 时 ** 分,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上传到达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
(2)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自动放弃处理。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有关不见面开标的内容,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资格审查及商务评审不要求投标人提供证书证件等材料的原件,投标人自行扫描至电子投标文件及在纸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投标人自行对材料的真实性、清晰度负责。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如本公告与招标文件冲突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1招标人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地址:吉安市城南新区春苗路2号
**.2代理机构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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